十、获奖应届考生
报名点所在地区: 考生号: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毕业学校 | |||||||
住 址 | 联系电话 | |||||||
项目 (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请选择加分最多的一项) | 照顾 分值 | 请选择 | 情况简要说明 | |||||
自治区三好学生 | 10分 | |||||||
自治区优秀学生干部 | 10分 | |||||||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 10分 | |||||||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 20分 | |||||||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 | 20分 | |||||||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 | 20分 | |||||||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 | 20分 | |||||||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 20分 | |||||||
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 20分 | |||||||
考生所在中学意见 校长(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报名点所在地(市)招生办意见 审批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自治区招生办意见 审批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说明:
1.获奖应届考生一律填写本表,请选择分值较高一项。
2.报审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3.审批单位除加盖公章外,审批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十一、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
报名点所在地区: 考生号: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毕业学校 | |||||
住 址 | 联系电话 | |||||
项目(请选择) | 简要情况说明 | |||||
残疾军人 | ||||||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 ||||||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 ||||||
驻边疆国境县、国家确认的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 ||||||
残疾人民警察 | ||||||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 ||||||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 ||||||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 ||||||
工作单位(或父母工作单位)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审批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报名点所在地(市)招生办意见 审批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自治区招生办意见 审批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说明:
1.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一律填写本表。
2.报审时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3.此表由地(市)招办审核。
4.审批单位除加盖公章外,审批人必须签名,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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