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单招简章(4)

江苏高职单招,艺考

江苏高职单招

2015-1-19 14:24:10 文/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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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特长自荐生资格考试未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联考等相关考试。

七、单独招生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速写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政策加分:

①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20分。

②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十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八级及以上的加10分。

③有棋类、美术、舞蹈等才艺特长及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特长的考生,录取时酌情加5-10分。

有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填写《2015年单独招生政策加分申请表》(见附件8)、对应材料复印件,在2015年1月28日前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3)破格录取:高中阶段在社会公益、青年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中,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考生,考核总成绩未达线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申请政策加分、破格录取的考生在4月22-23日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须将有关材料原件交给报到缴费现场的工作人员核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4)申请文化联考免考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考生录取原则预录取,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按特长生办法预录取。

(5)“昆山学院”选拔生申请文化联考免考且通过企业选拔的考生,按考生的志愿,分别录取到无线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电子电路设计与工艺专业,录取后的考生,不能转入其他普通类的专业。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同时,须考生体检合格,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并网上支付文化联考考试费用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njcit.cn)

1月28日前

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将相关申请表、报名表和相关材料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

3月14日

特长自荐生(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昆山学院”选拔生)资格考试

3月20日前

公示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名单和特长自荐生(科技、体育、艺术特长生、“昆山学院”选拔生)合格名单

3月30日

考生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文化联考

4月21日前

学院招生网公布文化联考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场安排

4月22-23日

职业适应性测试

4月29日前

学院招生网公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录取分数线

4月30日

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5月5日前

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专任教师和企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结果由学院招办汇总后上报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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