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校长推荐生的选拔
1.学校资质:江苏省内三星级及以上的普通高中。
2.推荐对象:江苏省内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至少有一项突出特长,且有技能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2B2C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实施程序:中学申请---学校评审中学资格---校长推荐---我校审核公示---面试---预录取公示---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批。(详见我校《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4.校长推荐生必须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
九、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类别(能源类、建筑工程Ⅰ类、建筑工程Ⅱ类、机电信息类、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和生源类别(普高生和退伍军人)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加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分别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划线录取。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①同分的考生按加试成绩排序,若仍相同,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按语文成绩排序,其他类别按数学成绩排序;
②兼报能源类的考生在未被其他专业类别录取,且能源类未录满的情况下,按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参与能源类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③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专业类别的专业之间服从调剂,不得跨类录取;
④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调剂考生。
(2)每个专业录取的文艺和体育特长生数原则上各不超过2名。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
(3)校长推荐生的录取:各中学在不同专业类别限推荐学生1名,并填报同一类别的2个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受此限。推荐生面试合格后,按面试及学测成绩排序录取推荐专业。
3.确定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4.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挂网查询,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5日~15日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1月15日~20日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jsjzi.edu.cn)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seea.cn/)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用。文艺及体育特长生来校申请、报送材料、现场缴费。 |
3月14日前 | 复转军人,获得“校长推荐制”资质的学校到我校报送推荐材料。 |
3月20日前 | 免试直录、免文化联测考生名单公示;“校长推荐生”名单公示;复转军人名单公示。 |
3月30日 | 考生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
4月1日~15日 | 加试报名信息确认,缴纳加试费用。 |
4月20日 | 公布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考生可网上查询。 |
4月21日~24日 | 网上打印加试准考证。 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除外)到我校报送。 |
4月25日 | 考生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加试。 免试直录、校长推荐生到校招办报到,参加面试。 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
4月26日 | 文艺及体育特长生考试,文艺及体育特长生预录取名单公示。 |
4月28日 |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加试成绩。 |
4月30日 | 预录取结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确定录取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一、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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