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则不必参加2015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6月的全国统一高考,并填报高考志愿。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和普通高考录取考生一样的奖助学金和升学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考生文凭一致的全日制大专文凭。
2.考生须在2015年3月30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图书馆缴纳文化测试费并领取准考证;申请加分考生的相关材料原件,现场交学院招办审核,并上交材料复印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十一、本章程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 400-799-9556、87088028、87088029、87088666;135****1351、135****1487;
考生咨询QQ群:216194489
传真:0517-87088029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23003
网址:http//:www.jsfsc.edu.cn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单独招生文化测试免试申请表
考生姓名 | 毕业中学 | |||||
考生联系电话 | ||||||
免试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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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 ||||||
③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三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 ||||||
④高中阶段有突出表现并由所在中学推荐的考生。 | ||||||
⑤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 ||||||
⑥复转军人。 | ||||||
⑦高中(或等同高中学历)毕业后工作1年以上的考生。 | ||||||
⑧高中(或等同高中学历)毕业后由所在工作单位推荐的考生。 | ||||||
收取材料 | 证明或证书 复印件 (招生办填写) | 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 ||||
2015年 月 日
注:1、考生请在符合自己情况的“免试申请理由”项后画“✓”。
2、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符合第①条免试条件的考生无需提供证明,只需在3月2—5日期间将该表格电子稿填写后发送至jssy2013zs@163.com。
4、除第①条和第②条申请理由外,其他申请须在3月2—5日期间到我院招生办当面递交“免试申请表”,必须提供能证明“免试申请理由”的证明、证书原件。不接收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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