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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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书

2011-10-27 10:41:41 文/裴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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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出售的食物必须洗净,烧热、烧熟、烧透。严禁经营凉菜、四季豆、麻辣食品,土豆必须削皮,不得出售发芽土豆。

9、食堂必须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和总结,不断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意识和思想素质。

学校将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限期**。若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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