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责任书(2)

责任书,艺考

责任书

2011-10-27 10:27:28 文/沈芬

关注

 

六、对不按规程办事和个人在诊疗工作中因不负责任而产生的医疗事故及差错,所产生的赔偿费用,由当事人负担所发生费用的40%,当事人所在科室30%,医院30%,比例承担,并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和有关直接主管部门,所要承担的法律及刑事责任,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本方案一设两份,院方及职工各一份。

单位法人代表签章: 业务组成员签章: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责任书》相关的文章。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
带你看艺考艺考推送时光机
位置:艺考-范文-文秘知识-责任书-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责任书(2)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