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学雷锋活动月”的通知(2)

演讲致辞,艺考

演讲致辞

2011-3-04 06:49:42 文/吴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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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1年“学雷锋活动月”的通知

开展“学雷锋,见行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活动。结合三八妇女节,开展“我为妈妈洗次脚”、/“我想对妈妈说……”等活动; 结合植树节,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美化校园环境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活动;组织学生走进社区、走进福利院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力争实现每个学生做一件小事、好事。

第三阶段:主题是“选出我身边的榜样”(25日——31日)

各基层团组织可按学生数的5%评选出学雷锋活动积极分子、班级数的五分之一评选出学雷锋先进集体,并通过宣传板、广播等媒介大力宣传,树立榜样。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基层团组织要将学雷锋活动作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提高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一项重要的德育实践活动;精心策划,认真准备,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效果。

2、结合实际,整体推进。各基层团组织要结合本校实际,积极探索学雷锋活动的新途径、新方法,赋予学雷锋活动新的时代内涵。要把/fanwen/“学雷锋”与开展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和诚信教育结合起来,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3、各基层团组织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将本次活动的信息于4月1日前报市教育局团委,联系电话:6103285。电子邮箱:hgyouth@163.com

共青团鹤岗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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