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必读(20)

事迹材料,艺考

事迹材料

2010-11-01 14:47:58 文/陆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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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届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必读

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5、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在与用人单位签就业协议时,毕业生应注意以下事宜: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政策规定调整就业计划是有时间/fanwen/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如不能将户口迁到该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某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三、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报到证有什么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毕业生;
(3)干部身份证明;
(4)依据报到证迁往地,凭其它有关材料办理户口、档案和组织等关系得迁转手续。
2、毕业生的报到证由哪个部门开具的?
非师范毕业生的报到证由河北省人事厅统一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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