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必读(17)

事迹材料,艺考

事迹材料

2010-11-01 14:47:58 文/陆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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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届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必读

4、办理档案迁转手续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最好将档案转递到具有档案管理权的用人单位(司局级以上的单位)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因为他们有管理档案的专门机构。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档案转递时要注意几点: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我们经常碰到一些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在接收档案,个别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3)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情况比较复杂。而且档案的迁转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5、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司局级以上的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人事代理。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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