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小学安全日知识讲座稿(16)

事迹材料,艺考

事迹材料

2011-3-27 07:10:10 文/徐漫远

关注

2011中小学安全日知识讲座稿

●伺机留下各种求救讯号,如手势、私人物品和字条等。曾经有一名女同学被坏人拐骗后挟持到高楼内囚禁,她乘歹徒不注意时脱下自己的白色裙子,用口红在裙子上写下求救信,并丢到楼下。保安发现后立即报警,女学生得救了。歹徒将你绑架后,有时会强迫你打电话与你父母联系,目的是想让你父母快写拿钱来赎你。这时要抓住机会,巧妙暗示自己所在位置。

●一旦发现有逃脱机会,要当机立断,并在离开后迅速报警。在这种非常情况下,向任何穿制服的人求助都是可行的。

五、报警应注意如下事项: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一定要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六、安全自救方案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下一页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
带你看艺考艺考推送时光机
位置:艺考-范文-事迹材料-2011中小学安全日知识讲座稿(16)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