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以土地出让净收益10%用于保障水利建设,一旦具体执行,省际间的利益矛盾首先会凸显。中国长期实行粮食低价政策,粮食主产区基本都是农业大省和财政穷省,粮食大县也是财政穷县。投资于农田水利等于投给了粮食,而那些不生产或者少生产粮食的地区实际了间接获得了收益,这就等于粮食主产区补贴销区,穷人补贴了富人。我国土地出让金收入地区分布也高度不均衡,少生产或者不生产粮食的地区如上海、北京、天津、大连以及浙江、广东/等地,其土地出让收入的10%可能无处可用,而这些地区恰恰占据了2010年土地出让收入的前几名。2010年上海土地出让收入达到1366.49亿元,10%就是近137亿,但上海基本上不生产粮食,是一个纯粹的粮食销区。粮食主产区大都在中西部较为不发达的地区,而最需要投资农田水利建设的产粮大省,如河南、江西、黑龙江、湖南等地,土地出让收入极少,这是一个明显的错位,是否能确保这些地区的水利建设资金要打一个大问号。
解决这些矛盾偏差只能靠中央,由中央收取10%的土地出让金,再根据我国产粮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配。钱还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过这个集中再分析,不但解决“产区补贴销区”问题,而且会大大提高那些产粮大省、大县的积极性,从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目前我国水资源丰富的广东、浙江、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也是土资源很丰富的地区,遗憾的是,由于粮食不太值钱,这些经济大省逐步有退出粮食生产的趋势,粮食生产的主产厂转移到北方缺水的地区,这个矛盾该如何解决?南水北调?还是粮食生产问责制,强迫粮食生产大省来生产?
4.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抓紧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文件划定“三条红线”,一是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二是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三是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建立三种制度,包括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
现在什么都红线,土地是红线,房价是红线,现在水也是红线,以后污染、碳排放等是不是都是红线?问题是老天爷每年在我们硕大的国土上已经给的雨水还真是不少,每年涛涛江水东流而去,水利部门的人是不是应该多想点办法把这些水给贮藏起来?为什么不对这些水设红线?
5.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
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一个“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进阶梯式水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以后水价该是大跃进了。水利部门的人还表示“中国供排水价格仍然过低,难以反映水资源的稀缺价值”,问题是农民还嫌粮食价格便宜呢,城市工厂还嫌自己工资低呢,昨天坐出租车,的哥还嫌目前的出租车太便宜,已经每公里2.4元了,还便宜。 水/fanwen/价改革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审慎稳妥地推进。不能让水利部门的人把黑手乱伸进百姓的腰包,要让他们多想办法,把每年天上下来的水少跑掉大海里一点,不能老是在在涨水价上打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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