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逐步加大对教育培训的投入。每年教育培训经费数额不少于全年检察业务经费总额的4%,增长幅度不低于业务经费增长幅度。研究制定教育培训条例,逐步建成分类、分级培训制度。开拓培训资源,整合培训力量,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体系。修改、完善学历教育和续职培训的有关规定,大力开展领导素能培训、专项业务培训和检察技能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善培训条件,充实培训内容,保证培训时间,保证检察人员获得高质量的培训,保证高层次人才获得最优培训、业务骨干获得专项培训、紧缺人才获得优先培训。合理使用教育培训经费,提高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创新人才管理制度,完善人才工作机制
14、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和重要职位中深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制度,进一步健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根据检察工作需要,探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检察官队伍的办法。
15、改进人才引进、流动办法。充分利用海西区对人才的集聚效应,开辟多种纳才渠道,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统一规范各类检察人员录用标准,提高新进人员的质量。改进人员招录办法,探索与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相适应的分类、定向招录制度。探索部分非法律职务、技术性较强岗位人才的聘用制。
16、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选拔使用机制。制作科学、规范的职位说明书,明确各个职位的职责范围、权利义务、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构建以业务能力和检察实绩为重点,包含执法观念、职业道德、知识结构、执法能力、工作业绩等要素的检察人才评价体系。坚持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岗位目标量化考核相结合的目标量化考核制。扩大评价、选拔、任用人才的公开性、公平性、竞争性和群众性,保证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实现人才的培养、选拔与使用的结合,注重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培养人才、发现人才、锻炼人才、检验人才,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17、加强检察人才Ji励、保障机制建设。完善绩效考评奖惩机制。科学设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改进和完善考评办法。建立涵盖检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的业绩档案,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检察人员使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时奖优罚劣。探索新形势下落实奖惩机制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健全检察职业保障机制。依法保障检察人员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认真执行中组部有关规定,落实检察人员职级待遇。不得要求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检察人员提前离岗或退休,不得安排检察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招商引资、经济创收等活动。认真执行检察人员工资、福利、津贴和医疗保障政策,落实休假制度,定期组织体检。检察人员因公受伤,其医药费应由单位或财政全额承担;因公牺牲的,遗属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依法保障检察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为检察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加强领导,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18、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和人才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不断强化人才意识,更新人才观念;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政工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体检察人员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主动加强与泉州市院、市委组织部、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的联系,争取上级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对检察人才教育培训、选拔使用、管理考核、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支持。
19、加强对人才的统一管理和集中使用,提高人才管理的效能和人才使用的效益。在党组的领导下,政治处要发挥人才工作的日常办事和协调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各科室要协助政治处抓好本部门人才队伍的管理和使用。将人才培养情况作为考核科室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内容。各处室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岗位练兵的长效机制。加强人才库建设,强化各类人才的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各类人才专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和跟踪考核,为制定和完善人才制度、政策提供基础数据,为各级领导及时掌握、开发、管理人才资源提供依据。
20、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才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扩大他们在系统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Ji发全体检察人员的成才意识。发挥价值导向作用,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培育职业精神,弘扬先进检察文化。通过全面优化人才工作环境,不断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