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5月30日前,县政府分管领导在县电视台发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讲话。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电视台。
(四)6月1日前,要求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宣传栏(展板)及张贴安全宣传标语等,并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6月1日前,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单位所在地设置固定、永久性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栏。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六)6月8日前,县安监局配合在贵毕路入口喷绘1幅以上大型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广告。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城管局。
(七)6月9日前,县安监局在莲城大道、水西大道、行政中心广场、客车站广场等插100面有安全宣传标语的刀旗。同时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在行政办公中心及水西广场等悬挂安全生产宣传空飘10个,设置拱门2个。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及有关单位。
(八)6月13日,县安委办、县安监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上午9:00时在水西广场进行安全宣传咨询,县有关领导作重要讲话,届时,有关单位发放相关安全宣传资料,并开展安全谜语竞猜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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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6月1日至30日,县电视台每天滚动播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标语。并制作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报道。
责任单位:县文广局、电视台。
(十)6月8日前,县安监局提供安全生产信息短信条目,由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向手机用户普发短信。
责任单位: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十一)6月1至30日,结合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开展,继续深入巩固大检查成果,由县安委办制定方案,牵头组织开展六月安全月活动期间大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6月12日由县消防大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现场火灾扑救、逃生及突发性事件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县消防大队
六、活动要求
(一)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切实抓紧抓好。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利时机,全面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加强领导,提早谋划,不断创新形式和内容,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务求实效。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突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主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形式组织开展,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大力宣传各乡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能,以“安全发展”为指导,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工作方针,形成联合执法机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严格执法,综合治理。要采取积极措施,使社会各个层面的群众广泛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强有力地开展并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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