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推荐就业协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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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7 09:21:00 文/孙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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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培训期满面试、考核合格一月内,甲方不能推荐乙方到承诺单位就业的,属甲方违约,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所交费用,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5、乙方在就业(实习)期间,如因用人单位政策性调整或遇不可抗拒事件影响及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时就业(实习)或推迟就业的,甲方退还乙方所交费用(体检费、培训费、培训补助不予退还),则不属甲方违约。

六、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方缴费并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家长签名):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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