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了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清理工作方案。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县政府于6月1日—7月13日,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工作。在5月27日召开的全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大会上,就下发了《扶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工作方案和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按照清理工作方案,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的清理方案,认真开展好这次“双清”工作,及时上报清理结果。
二是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主体的清理结果。经过各部门自行清理、县政府法制办集中核对两个阶段的清理工作,扶余县将第二轮清理后保留的审批、核准项目153项,又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清理,这次清理共取消审批、核准项目43项,工商、水利、物价、建设、交通、统计部门又新增加审批、核准项目23项,扶余县第三次清理后最终保留审批、核准项目133项;此外,将第二轮清理后保留的75项最终审批权不在我县但需要经我县初审上报的审核项目取消了30项,保留45项,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县政府各部(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门上报的53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资格进行了确认,最终保留行政许可实施主体38个,其中行政机关33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5个,取消不合法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15个。扶余县“双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抓建制,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
一是建立健全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制度。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扶余县政府重点加强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下发了《扶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府及各行政许可机关抓紧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不予许可说明理由制度》、《告知当事人法定权利制度》、《行政许可收费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制度》、《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及联合办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能上墙公开的要上墙公开,给行政许可申请人以知情、听证和监督的权利。我县的行政许可行为已经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是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的法定程序。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为的法定程序性,改变以前重视主体,忽视程序的现象。我们重点对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听证程序,以及应当场行政许可而不当场许可,应一次告知而不一次告知,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拍卖而不公开招标拍卖等程序性较强的工作环节和工作内容,进行了重点培训,使全县行政许可行为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减少了因程序不合法而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是监督检查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情况。按照县政府下发的检查通知,县法制办对行政许可部门上报的自检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土地、林业、建设、卫生、计经、交通、水利、农机、人防、文体等10个部门进行了检查,对制度建立情况,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后停止执行情况、依法定程序许可情况、行政许可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扶余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总的贯彻实施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一是个别行政许可程序仍需完善。在行政许可的程序上,我们虽然下了很大功夫,培训中也做为重点进行了讲解,但通过自检,仍然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在受理、审查、告之、审批、送达、听证等程序上,还存在不规范的做法,还有死角死面。主要原因是个别部门和单位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不够,研究不透,还没有完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法定程序办事。
二是有的部门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该公开的还没有全部公开。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许可法颁布时间较短,一些部门由于认识上的原因,认为有些制度可建可不建,有的虽然建立了,放在办公桌里没有上墙公开。这方面工作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是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还处于启动阶段。行政许可法要求建立的“一站式”审批服务,政府需要建立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扶余目前仍处于各部门“一站式”审批的阶段。主要原因是地方从事行政审批的单位和三权在上的行政审批单位想在短时间内全部纳入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还需要上下协调和进一步沟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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