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的木材采伐指标为10300立方米,其中国有林场3000立方米,集体部分7300立方米。实际采伐8300立方米,比XX年减少近3000立方米,各项指标均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二是坚持“源尾”不放松,减少木材非法流失。在加大木材采伐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木材运输、木材加工等领域的管理,做到山上与山下一场抓,既管林场,又管市场。三是强化林地管理,规范林地使用。实行林地限额管理制度,做到征、占用林地要审批,XX年办理林地征占用7起,涉及林地面积50公顷。按照九江市林业局统一部署,9、10月份,我们重点对XX年以来非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了清理整顿,依法查处了违法占用林地案件2件。四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维护了动植物资源的多样性。XX年,我们以瑞昌红豆杉保护区申报省级保护区为契机,以“爱鸟周”、林业**行动、法制宣传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和打击破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破获案件5起,较好地保护了野生动植物资源。
3、以保护森林生态安全为重点,加大了森林防火工作力度。XX年,我们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为切入点和落脚点,以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为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XX年,全市发生山火1起,过火面积9亩,受灾面积为零,与XX年相比,山火起数减少4起,过火面积和受灾面积显著减少,森林防火形势为近XX年来最好,被九江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评为XX-XX年度全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先进单位。一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完善了森林防火标语、标牌,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悬挂标语500余条,在村庄和公路旁刷写森林防火宣传标语300余条。林业局机关4部办公电话设置了森林防火宣传彩铃。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二是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在重点防火期内,我们组织护林员进山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纠,对重点地段,落实巡护责任,进行重点监控。同时,督促乡村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山。元宵、清明等重点节日期间严防死守,在重点林区进山路段设卡检查,杜绝火源进山,确保重点林区森林火灾零发生。三是加大了森林防火投入。XX年,共投入森林防火经费2万余元,用于购置风力灭火机、油锯、防火服等,保障了森林防火工作需要。
4、以推进林业法制水平上台阶为重点,加强了依法治林工作。XX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林业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开展林业法制宣传。结合林业业务工作和“五五”普法、“爱鸟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森林公安民警和林业局林政科、调纠办、林改办、工作总站、野保站等工作人员深入林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林业法律宣传材料3000余份,重点宣传了《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组织林业干部职工开展学法活动,利用各类业务培训班组织学法12次,提高了林业干部职工法制水平。二是开展林业**活动。按照“滥伐必破、涉火必惩、占地必究”的要求,我们以创建“祥和林区”为载体,先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09护绿专项行动”和“绿盾三号行动”,整合森林分安和林业行政执法力量,先后出动执法人员90多次,车辆30余次,重点打击了乱砍滥伐林木、乱收滥运木材、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行为,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保障全市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创造了和谐的林区治安环境。三是规范林业执法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依法、廉洁、文明”的要求,坚持做到未经允许不进入外资企业进行检查,不以检查为由向当事人收取检查费用,不索取和无偿占用当事人商品和物品,不对相对人故意刁难或打击报复。四是规范林业行政审批。以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为契机,以打造服务型机关为目标,按照“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的要求,林业局重点对现行的林业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成立了林业行政审批科,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行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通过林业局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了群众办事。5、以摸清我市林业家底为重点,完成了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当年工作任务。森林资源二类清查是掌握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及其消长变化为目的,主要采用固定样地调查和小班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为全面摸清全省森林资源家底,掌握资源现状,科学考核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成效,按照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市自5月份开展了第六次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工作,此次清查涉及全市436个固定样地,小班14000个,林地面积140万亩,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林业局高度重视,把森林资源二类清查作为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局中心工作同谋划、高部署。一是明确分工定责任。成立了“二清”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森林资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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