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做好重点人员管理与服务,对再婚、未婚、离婚、丧偶人员,做到多上门、多开导、多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尽量做到计划生育率**。
三、继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坚持“流入地为主”,与户籍人口一样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同享受优惠待遇。
四、继续做好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好人口学校各类宣传培训活动,宣传目标人群协会会员,育龄妇女、流动人员和青少年等。
五、继续拓展计生协会领域,利用协会会员优势,开展好帮扶结对、生育关怀,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满足群众意愿和要求。
以上是我2013年的工作思路,如有不妥,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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