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26 13:51:36 文/庞飞
第九条 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发现货品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契约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地址: 买受人(乙方):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相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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