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大型集会活动安全预案(6)

计划总结,艺考

计划总结

2010-11-01 11:32:47 文/吴天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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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大型集会活动安全预案

7、对在集会期间不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经校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认定,由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并上报县局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其他处罚。(安全领导班子成员)

8、对在校外参加集会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带队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参与活动的教师是直接责任人。

9、对渎职和集会活动未到岗(擅自离岗)课件下载[/]人员,一旦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上报县局从重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经由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规定解释权限在学校行政会,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在每年进行一次必要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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