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按计划要求完成药械抽检任务。今年州局下达给我县的抽检任务为42批,完成抽检任务为43批,完成任务数的102.38%,抽检不合格药品16批,不合格率为37.2%,并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三)严格新办药械经营企业市场准入。指导和审核报批新办药械经营许可证11个,办理注销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1个,变更药械经营许可证6个,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7个。
(四)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今年10月10日-15日,举办了3期药械从业人员暨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培训,共培训了318人,培训内容包括: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的重要性、上报程序、要求和药械法律法规等内容。但由于医疗机构和药械经营企业认识还不够到位,今年仅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13例。对于各个监测单位报来的报告,我局及时上报,未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现象,上报率达**,做到了准确、科学、及时,不断提高了监测报告质量水平。
(五)加强药械专项检查。按照州局药械专项检查通知及稽查要求,按时完成双黄连注射液的暂控、泮拖拉唑钠和香丹注射液停止使用销售等三个专项检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17人次,检查单位数268家次,发现并暂控双黄连注射液1366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联合计生部门开展计生药械市场专项大检查,全年共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68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六) 强化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工作。继续加大对gsp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力度,年内对我县已通过gsp认证的26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进行gs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正及警告责令改正。进一步巩固gsp认证工作成果,有效遏制部分企业在认证后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管理下滑的趋势。同时,切实加强了对新办药械经营企业gsp认证前的督促指导,确保了2家新办药械经营企业按期通过了gsp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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