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财产信托合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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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

2012-8-23 17:56:17 文/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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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第二十三条 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 合同签署及文本
本合同需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后本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委托人各持一份,受托人持一份,他益受益人持一份。上述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结 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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