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技术工人等级考评及待遇落实
结合我市技术工人学历、技术水平、技术等级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2010年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围绕计划实施,认真做好三项工作:
1、申报考评人员资格审查、集中统一报名
按照黔人资(1996)1号文件规定,组织做好申报考评人员现有技术等级、参加工作时间、身份证、退休安置介绍信等资料的审核工作。
2、考评成绩公布、证书颁发
考试培训工作结束,贵阳市人事局下发考试成绩后,及时打印并在我局办事大厅公布。
公示期满,参与考评人员对考试成绩无异议,及时下文对所取得的技术等级进行认可。同时,通知各单位经办人员交纳照片,统一办理技术等级证书。
3、督促聘任、落实待遇
技术等级证书颁发后,积极与各单位联系,督促单位及时做好聘任工作,做好增资审批工作。
(七)其他工作
1、工龄、工伤认定
⑴严格执行工龄认定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开展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龄变更工作。
⑵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2、省属企业子校划转移交
严格按照省和贵阳市对省属、市属企业子校移交工作的安排布署,认真做好拟划转人员个人档案查阅核实和工资套改、审批工作。
3、按照劳动工时计算审批有关文件规定,继续认真做好市属企业劳动工时计算审批。
4、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统计年报工作
⑴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⑵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季报和年报工作。
5、工作动态信息、月报、季报报送工作
科室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向局办报送。并通过网络传送至上级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每月报送信息1条,全年报送不少于12条。同时,按时报送工作周报、月报和季报、半年及全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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