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工作管理制度(3)

规章制度,艺考

规章制度

2012-2-25 09:02:33 文/叶浩宇

关注

第三十七条依据档案登记,进行档案接收、鉴定、销毁、保管等情况的数量统计工作,并对档案的借阅利用及利用效果反馈进行统计。

第三十八条通过统计分析,掌握档案数量及档案管理情况的变化,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十九条进行各项档案登记和统计时,要求使用耐久字迹材料书写。

第四十条有关的统计数据、材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第四十一条归档范围

一、凡是反映集团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集团公司《文书档案归档范围》是参考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等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第四十二条保管期限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长期为16--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第四十三条归档时间

集团公司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资料员)负责将本部门已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按年度分类、整理、立卷,于第二年3月底以前交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四十四条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一、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率应达到95%以上,完整率应达到**。

二、各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应齐全、完整(包括附件、图表、制表说明、统计分析及有领导批示的底稿等),保持原文件的有机联系。

三、公司制发的文件应归档原件或正本。

四、字迹、印鉴清晰,不得有圆珠笔、纯蓝或红墨水、复写及铅笔字迹。


五、档案室与移交部门依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归档文件,履行签字手续。

六、对于(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不归档的文件也要加强管理,有的文件可以作为资料保存。对确实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有关领导、部门和档案室审定后销毁处理。


附: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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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群工作

1、上级党委颁发的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包括外出开会带回来的)

2、党总支工作计划、总结

(1)党总支年度计划总结及重要专题汇报

(2)党总支半年总结、党办年度总结及较重要的专题汇报

(3)党办半年总结、一般的总结汇报材料


3、党总支委员会(包括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

4、领导班子生活会记录

5、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

6、党内统计年报

7、党内职务任免的文件材料

(1)任免党总支书记的决定

(2)任免党支部书记的决定


8、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9、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文件材料

10、党纪处分材料


11、纪检工作的文件、材料


12、有关党建、组宣、纪检、廉政等工作规章制度

13、有关公司党务工作的各类信息稿件

14、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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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管理

1、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材料

2、公司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1)年度工作会议、重要的专业会议的通知、名单、议程、报

告讲话、决议、决定、记录、纪要、简报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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