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系生活部长有权利及义务督促本系生活部同学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8)认真及时(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地完成校生活部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
(9)对工作消极,不能及时完成工作,造成重大失误者,将建议其所在系予以辞退,并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年度评比。
(10)例会无故迟到、缺席的系部,一次警告、二次检讨、三次黄榜通知,四次以上取消“优秀组织团体”的年度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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