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4)

规章制度,艺考

规章制度

2011-12-29 10:10:50 文/卢蓉蓉

关注

1.企业应建立物资询价制度,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货比三家,主要生产物资应有定点供应单位;

2.采购、生产、加工、盘盈及接受投资、损赠或债务重组的物资应按规定计价;

3.物资应按归口管理坚持质量检验、核实数量、凭证验收;

4.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符合企业投资业务管理的要求;

5.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资,必要时先经批准并办理入库手续。

二十、物资减少:

1.不论什么原因发出和减少物资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禁以购代耗或以便条、借条发货和充抵库存;

2.存货减少应按企业会计政策进行计价;

3.处置、转让固定资产应按内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办理;

4.商品、产品销售应加强合同管理,落实货款回笼的保障程序,对赊销业务应慎重,并需了解客户资信程度和信誉;

5.盘亏、报损物资应按规定权限经批准,并分别情况由保险公司责任人赔偿后按净损处理;

6.生产耗用物资应按企业计划生产管理、费用指标管理规定,使用凭证、办理手续,产品报废补料应有质检部门确认;

7.贵重物资出库应按规定的权限实行双签。

二十一、物资保管和盘存

1.仓库存保管人员对库房实物数量完整、质量完好、帐务记录正确、手续完备、库房整洁安全及资金定额负责;

2.有关业务人员对经营的分销网点、代销点、展品、陈列品安全完好负责;

3.各类存货根据(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永续盘存制或实地盘存制,每月自行盘点,年度中期组织抽查,年末全面清查,并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符合率低于规定指标的应扩大抽面;

4.各部门涉及物资保管、使用和业务的人员离岗时,应先办妥交接手续,按规定退还使用或借用的物资。

二十二、其他事项:

1.年度中期和年末存货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物资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2.按企业确定的会计政策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成本管理

二十三、企业加强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经济效益原则:这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也是成本管理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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