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新课程改革制度(4)

规章制度,艺考

规章制度

2011-12-27 08:54:49 文/赵阳

关注

4、地方课程的教育活动要与学科知识紧密联系,要与本地社会、生产生活实际相结合,突出活动的实用性和实效性。

第七条学业评价

有计划地考核评价学生学业成绩是教学信息反馈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要逐步形成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通过考核评价功能的发挥,促进(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每个学生的进步。学业评价的基本要求:

1、重视教学过程中给予学生积极的肯定评价。通过课堂观察、提问、小组讨论、质疑和作业考查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描述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采用恰当的方式反馈给学生,以促进学生健康发展。评价要有适当的记录(电子或文本)

2、利用检验、检测对学生进行平时学业成绩的评价。通过课堂检测,单元检测等形式考试,对学生课堂学习或阶段性学习进行评价,做好评价记录。并通过评价了解一个阶段教与学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思路,改进方法,促进教学达到学科课程标准要求。

3、通过模块考试或终结性水平考试评价学生完成学业情况。这种考试的命题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注重知识的覆盖面和题型的多样性,做到试题分布合理,难易适当,注重基础,突出能力,区分度好。监考组织严密,阅卷客观公正、宽严适度,及时进行成绩统计与试卷分析,具体由教科处统一组织,年级组配合实施。

4、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评价按照其具体的实施办法执行。

5、任何班级和教师个人不允许对学生按考试成绩公开排名。

第八条反思与总结

教师应经常根据新课程理念和课堂教学要求对教学活动进行我评价与反思,通过评价与反思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总结提高。学期(年)结束后,教师应对完成教学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要报教务处备案。

总结内容包括:1、本人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2、学期教学质量分析。3、今后教学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课堂教学十条建议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高中新课程改革制度》相关的文章。为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新课标精神,紧盯“课堂教学常规要求”,“突出课堂高效益”的提高,针对学校领导和各级部主任、备课组长深入课堂听课发现的问题,现整理《课堂教学十条建议》,希望各年级、各备课组做好参考,真抓落实,各位老师在规范课堂教学要求的基础上再进行创造性的个性教学,体会工作的快乐,提高教学的效益。

一、认真组织教学过程,上课预备铃结束前2分钟,应到达教室侯课。每一节课都要组织教学,上课铃响,教师必须站在讲台上,面对学生宣布上课,对学生的致敬必须还礼。下课铃响,向学生宣布下课。

二、每一节正课和自习都必须板书学习目标和明确要求。每一节课都必须结合学习目标进行课堂小结,一定留给学生3-5分钟的时间进行反刍总结。

三、杜绝课堂语言罗嗦,声音要洪亮,必须使用普通话,坚决克服语速过快和过慢,语言不带感情、说给自己听等现象,不能有口语和土话。

四、课堂教学必须加强管理,关注全体学生,充分调动每一位学生的每一根神经,积极动脑思考。教师导学、点播所支配时间不超过2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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