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保安工作管理制度(3)

规章制度,艺考

规章制度

2011-11-01 11:24:24 文/梁梓涵

关注

5、抓获盗窃、抢窃、搞破坏行为有功者;

6、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贡献者;

7、检举违法犯罪和违反学校制度侵害行为表现突出的;

8、为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及他人生命安全,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影响较大者;

9、工作一年内没有违反学校制度的保安处罚条例,考核评优评先者;

10、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五、保安员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管理,严肃纪(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律,充分发挥保安员的积极性,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制定本条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处理:

1、不服从上级的安排和顶撞上级领导者;

2、在上班时间内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及擅离岗位者;

3、消极怠工或谣言惑众者;

4、未经允许随便动用学校的物品者;

5、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等;

6、招惹、参与或教唆他人打架者;

7、有意损坏器材设备和学校其他物品者;

8、不按时参加早训者;

9、遇见问题不及时汇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10、不能正常完成工作职责,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如违犯本条例者,罚款50—200元,重则辞退,如违反法律法规则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中学保安工作管理制度》相关的文章。

艺考相关文章

发现更多好内容

艺考用户说说

友善是交流的起点
带你看艺考艺考推送时光机
位置:艺考-范文-文秘知识-规章制度-中学保安工作管理制度(3)
咦!没有更多了?去看看其它艺考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