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图书管理制度(2)

规章制度,艺考

规章制度

2011-10-19 09:44:20 文/赵阳

关注

 

五、借阅者应爱护图书,如有污损、涂写或丢失,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或按原价赔偿,并处以停借5周的处罚,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赔偿,并将处以停借2—4周的处罚。

六、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责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七、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盗、防潮、防蛀等保护工作;做好书刊的清点、整理、修补、保管等工作。

八、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九、学生休学、转学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

十、图书角不向其他班级、校外开放。贵重图书应经班主任同意后借阅。

十一、图书角开放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的每天中午12:00——12:20,

十二、图书管理员对本条例的执行具有监督及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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