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管理制度(5)

规章制度,艺考

规章制度

2011-10-19 09:15:18 文/潘若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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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评比

1、校长办公室建立课间操的检查、评比簿册,学期结束后存入学校档案。

2、做操列入各学部纪律评比。从星期一至星期五都必须上好课间操(周六、周日、雨雪天除外),如不做或不认真做或做操纪律差,均按纪律评比的规定扣分。

3、将考核人员检查、考核课间操的工作,列入岗位责任制考核。

4、各学部、各班级、各位老师认真做操列入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

5、星期一课间操之前先举行升旗仪式,也列入评比。

二、小学部(另定)

对课间操纪律检查、考核的补充规定

1、学部随便不做广播操,见一次扣10分;教师不做操,扣5分;教师做操不认真扣2分。

2、学生做操时,各学部领导、班主任、任课老师都必须到岗,否则见一人次扣1分(特殊情况除外)。

3、各学部在第二节下课后的5分钟至8分钟内进场,若提前、推迟进场,或进场、退场队伍不齐,见一班扣2分。

4、学生做操前、后随便转来转去,或谈笑,或推推拉拉,或做操不认真,动作不齐,见一人次扣1分。

5、必要时,对进场队伍不齐或做操不认真的班级,除扣5分外,还要练习重新进场、重新做操,直至合格为止。如拒不重新进场、重新做操,则加倍扣分。

6、学校校长办公室考核人员(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必须提前5分钟到位,分组对各学部进行考核。

7、课间操结束时,当场公布课间操扣分情况,以后填入当日学部纪律公布栏。

8、如《永威学校课间操管理若干规定》与本规定有矛盾,则服从本规定。

关于早锻管理的若干规定

一、初中部、高中部学生、教师集体位置

1、学生面向东,由田径场南往北依次是:初一、初二、初三、高一、高三、高二。各班排头的学生脚尖顶着足球场东边线内沿,体育教师面向学生站在各年级中间位置对照的第三跑道外沿。各班班主任和体育委员面向本班站在第一跑道的内沿;检查员面向学生站在本学部的中间(第八跑道)。

2、高四文班学生面向北站在南篮球场上,理班学生面向北站在北篮球场上,每班排头的学生脚尖顶着篮球场中线。各班班主任和体育委员站在班级前边;检查员面向学生站在本学部的中间(以上各班均为四纵队,人数基本持平)。

二、组织领导

1、总指挥:体育教研组组长

2、教练员:各年级体育教师指导各班级上操。

3、检查员:各学部学生处领导带领值日老师和学生会干部负责考核各班级的早锻情况。

三、早锻程序

1、早锻时间一到:

①、初中部从初一⑴班开始沿田径场逆时针出操(从第五跑道至第八跑道);高一、高三年级从高三理⑶班开始沿田径场逆时针出操(从第一跑道至第三跑道)。高二年级从高二⑽班开始沿足球场边线逆时针出操(在足球场内跑)。

②、高四文班从高四文⑴班沿南篮球场外边线逆时针出操;高四理班从高四理⑴班沿北篮球场外边线逆时针出操。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相关的文章。2、跑操过程:各班在跑操过程中,要有本班特色的口号,声音洪亮、步伐一致(中途不得离队;各班班主任必须跟在班级后边跑操;学生会干部随在所检查班级的后边负责考核该班级的出操情况。)

3、退场:初中部跑两圈后从南门跑步退场;高一、二、三年级在田径场跑两圈后从田径场中门跑步离场;高四年级在篮球场跑四圈后从田径场北门跑步离场;(退场后,学生会干部把各班跑操的情况汇报至各学部学生处领导)。

永威学校中学部纪律检查、评比的规定

一、教学区

1、在课上、做操、集会、升旗仪式等活动中,如做闲事、说闲话,迟到、早退,则见一人次扣班级1分。

2、班级随便不上课间操,见一次扣10分;学生旷课一节,扣5分。

3、上、下楼梯时狂奔,课间追逐,见一人扣1分;有骂人、打架等违纪行为,见一次扣5分。

4、学生不排队去食堂、宿舍,见一班级扣5分;队伍中,见一乱窜扣1分。

5、翻越围墙,离校出走,扣所在班级10分。

6、在教室、厕所、楼梯乱摸电器设备,损坏公物(包括楼梯扶手),除赔偿损失外,见一人次扣3分。

7、考试作弊,见一人次扣5分;学生顶撞老师,见一人次扣5分。

8、不按规定开、关空调,晚自习放学后不关灯、不关门窗、水笼头,除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外,见一次扣2分。

9、双休日、节假日负责组织学生安全回家,如出现安全事故或其它违纪事件,见一次扣10分。

10、在运动区、实验区、阅览室违反纪律,分别由体育教师、实验员、阅览室管理员按此规定扣分。

二、生活区

㈠、宿舍

1、班主任跟班(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送学生到宿舍,向生活老师点交人数并签字,否则扣2分。

2、学生进入宿舍后狂奔、喧哗、窜室,见一人次扣1分;打架或携带危险物品进宿舍(如国家管制刀具、打火机等)见一人次扣5分;私接电线或私用电器,见一人次扣10分。

3、不按时睡觉、起床,见一人次扣1分;损坏公物,除赔偿外,见一人次后3分。

4、熄灯铃响后,接打电话、听随身听、说话,见一人次扣1分。

5、不服从生活老师管理,与生活老师顶撞,见一人次扣2分。

6、未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书面批准,随便在宿舍不去上课,见一人次扣5分。

7、学生不得抽烟喝酒,则开除,扣所在班级5分。

㈡、食堂

1、吃饭时大声喧哗,敲碗击筷,见一人次扣1分。

2、抢先打饭或洗碗,见一人次扣1分;损坏公物,除赔偿损失外,见一人次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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