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所接受户籍地在外省市校园保安员的报名申请时,首先完成信息录入和指纹采集,然后打印《重庆市公安局保安员资格核查函》,于2日内寄往该保安员户籍地派出所,并负责督促回复,待收到回函后及时通过保安监管系统完成该保安员的政审信息录入工作。
(四)领取准考证
各所在完成政审后负责通过保安监管系统打印准考(5月23日前)并通知辖区校园保安领取。
(五)考试时间:拟定5月2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组织考试:
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负责试卷印制。试卷印制后必须及时密封,密封口处要贴上密封条并加盖云阳县公安局、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公章,存放到各县公安局安全、保密的地点,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安全保管工作。
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情况,依据县治安大队选定的考试场地合理编排考场。备考复习采取个人自学方式,按照《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大纲》(附件二)要求进行复习。
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标准安排考场(原则上每考场参考人数不大于40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单列排列,每考场须设置不少于2名的监考人员。各考点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巡考人员(原则上每考点巡考人员不少于3人)。考前1小时安排专人将试卷运往考点,考前15分钟发放到各考场监考人员处。考试结束后,必须将试卷“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栏进行密封装订,阅卷前方能将答案拆封,并封闭、集中、统一开展阅卷评分工作。县局校保大队进行阅卷评分。5月31日前必须完成阅卷评分工作。阅卷评分工作结束后,试卷及答案要统一回收,存放到县公安局安全、保密的地点,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安全保管工作。
(七)成绩录入
县校保大队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后,将考生成绩逐一录入保安考试监管系统(5月31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对首次没有通过保安资格考试的人员给予一次免费补考的机会。县局6月3日前完成总结上报工作。
(八)证件发放
保安员证经市局治安管理总队完成发证审批后,县校保大队在系统中打印并及时各所领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组织校园保安资格考试、是推动校园保安持证上岗是加强保安队伍规范化管理、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县校保大队备案的校园保安需通过市局统一组织的保安员资格考试,合格的将持证上岗,不合格的一律予以辞退。10月1日至12月31日市局将对各单位开展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情况进行督检、验收,同时对各地保安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实地检查。2011年12月31日后发现无证上岗的,县公安局、县教委将对保安所在学校、幼儿园和未持证的保安员进行处罚。
各派出所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召开全体民警会议。(包括责任民警、校警参加)严格落实《方案》精神,责任民警、校警要督促各校、幼儿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学校及校园保安,务必用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力度,要求学校通过宣传动员、开展集中学习、保证校园保安自习时间等措施,调动校园保安参考积极性,提高应试能力并确保全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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