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形成“以政府办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的办园格局。
2、将民办幼儿园的业务管理、师资培训和督导评估纳入教育局统一管理,加大民办幼儿园规范化管理,扶持民办幼儿园扩大规模、完善硬件设施,引进先进教学方法,更新教育理念,形成并发展办园特色,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四)增加教职工编制,提高教师待遇,完善聘用制度,稳定教师队伍。
目前我区各类幼儿园中教职工比例较低,尤其是教师紧缺,师生比严重超标,教师待遇得不到妥善解决,教师素质偏低,幼儿教师流动性大。
1、增加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保证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不缩减。双语幼儿园目前按每班一位教师的标准配备师资,班级未配备保育员,幼儿园未配备保健医,无法保证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也不符合《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文件规定(教职工与幼儿比为1:6-1:7),建议增加双语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城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及时补充幼儿园教职工人数,尤其是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及保健医。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学前教育调研报告》相关的文章。 2、建议对幼儿园原聘用的在岗不在编、长期在教学一线从事双语教学、学历为中等专业、高中或“五大”生,经本单位、县市教育部门考核合格者,在教师招考时从学历、年龄上予以照顾。
3、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的合法权益,在职幼教人员实行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幼儿园公办教师的工资及其它待遇要与中小学公办教师一样,列入区政府财政统一发放,并做到按月发放教师工资。对于农牧区等较偏远的地方,根据工作距离,发放交通及误餐补贴。
4、监督完善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待遇问题,实行幼儿教师最低工资福利保障制度,制定幼儿园教师最低月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
5、提高幼儿教师职称评聘比例,各地教育部门应将幼儿教师的职称评审纳入当地教师职称评定系列,切实解决幼儿教师尤其是双语及民办幼儿园教师职称问题。
6、健全幼儿教师培训体系,把幼儿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继续教育规划,落实培训经费,开展多形式培训,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
(五)加强对学前教育教学、保育工作的管理。
1、积极开展自治区及各地示范性幼儿园的评审工作,发挥这些幼儿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质量。同时,在社会力量办园中,扶持一批办园思想端正、管理严谨、教育质量高又拥有较好社会信誉的幼儿园作为示范园,在全疆形成以社区为背景的多种形式的早期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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