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强化基础,增强后劲。一是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积极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摸清家底,制定规划,明确重点,优先考虑乡土树种和主要造林树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收集保存利用。二是加强林木良种推广工作,根据不同区域的降雨量和立地条件,按照苗木的生活习性,进行合理规划、科学调度。
第四、鼓励多种形式,加快产业化发展。国有林木种苗基地,要加大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力度,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国有苗圃的资源、人才、设备、信息等优势,鼓励兼容多种经济成分,采取合作、合资、租赁、兼并等方式,实行“苗圃+农户”、“苗圃+公司+农户”等形式,带动和指导集体和个体育苗,与分散的、规模小的育苗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集团式发展,形成一批有特色、区域化、专业化生产的苗木生产基地。
您可以访问第一范文网(www.网址未加载)查看更多与本文《农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相关的文章。第五、鼓励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参与林木种苗生产建设,对不同所有制苗圃实行同等的市场准人、国家投资、信贷等政策,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凡具备林木种苗生产条件和技术者,都可以凭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苗木培育和经营。要重点抓一批非公有制林木种苗示范基地和林木种苗产业化示范点,加快全县林木种苗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第六、加强社会化服务,指导种苗生产。适应林木种苗发展新形势,要加强林木种苗(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等全过程服务。一是搞好林木种苗生产与造林的衔接,逐步推行合同制育苗,推行定单育苗,避免盲目生产,造成损失。二是建立林木种苗信息网,定期发布种苗供求和新品种信息,搞好余缺调剂。三是积极培育林木种苗市场,举办多种形式展览、洽谈会,为农民和社会提供林木种苗交易场所。四是成立林木种苗协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成立林木种苗协会等社会团体,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五是组织科研人员送科技下乡,指导集体和群众育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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