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奖项设置
本次汇演设金奖5名,银奖10名,凡参加复赛的节目均为优秀节目。获得金、银奖的节目由主办单位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优秀节目只发证书,以资鼓励。
为保证汇演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组委会将成立专门的评审机构,届时邀请省、市级专业人员担任评委,严格按照调演评奖办法评定奖项(评奖办法另发)。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汇演活动的领导,成立佛山市第二届老年文艺汇演组委会。
名誉主任: 卢汉超(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
名誉副主任: 黄绍强(市老龄委副主任)
陈道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亮照(市民政局局长、市老龄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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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正士(市文化局局长)
主 任: 陆永俊(市民政局副局长)
副主任: 廖之春(市文化局副局长)
成 员: 马新颖(市老龄办主任)
钟新棠(市文化局社文科科长)
黄白龙(市群众艺术馆副馆长)
彭 山(市老龄办副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老龄委办公室),负责汇演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人: 马新颖 (兼)。
演出组: 负责汇演节目的组织、选拔、编排、演出工作,负责人: 黄白龙 (兼)。
舞台组: 负责舞台设计制作和灯光、音响的装置调控,负责人: 杨健伟 (佛山话剧团副团长)。
汇演活动由佛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佛山市文化局主办,佛山市群众艺术馆承办,备区老龄委、文化局协办。
八、经费
市直、各区选拔节目参加文艺汇演所需的经费 (包括演出服装、道具、用餐、交通费等) 由各参演单位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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