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2011年法律工作总结(4)

部门工作总结,艺考

部门工作总结

2011-12-02 09:03:33 文/卢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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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帮助下,社区法律服务室的硬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区司法所为法律服务室配备了电脑,实现了法律服务室的信息化。社区法律服务室的工作人员、工作制度等实现了上墙公示,进一步规范了服务室的建设。今年5月份,在街道司法所的主持下,社区与鑫泰洋律师事务所续签了服务协议,继续由该律师事务所为社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2011年,律师共在社区提供法律咨询40余人次,获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7月,律师徐春江在社区接待一来访居民后,又在后来抽时间去居民(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网址未加载,请保留此标记。)家中与居民详谈,而这一些都是义务的。同时,我们也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本人的电话提供给需要咨询的居民,让他们随时能够找到律师。从内容上看,咨询的主要问题涉及房产纠纷、劳务纠纷以及婚姻家庭纠纷等。其中尤以房产纠纷最为突出,占整个咨询量的80%以上。

除律师进社区外,2011年光南社区还开展了人大代表接待日工作,由地区人大代表高宏刚同志每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上午在社区接待居民。其中,柳芳北街九号院的北京市铁路局退休工人向高宏刚反映了退休待遇的问题。高宏刚听了大家反映的情况,并表示一定会向区里、市里反映。

第六, 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管理工作,避免重点人出现脱管、失控。

2011年上半年,社区新接收矫正人员一名,原有两名矫正人员矫正期满,转为帮教人员,另外有两名帮教人员解除帮教。目前,社区共有帮教人员6人,矫正人员一人。社区建立了定期谈话制度,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对于不能和本人直接谈话的,我们也会联系他们的家人。目前,社区重点人员总体情况稳定,有两人不在本社区居住,一人长期不在本市居住。这两个人虽然不在本社区居住,但他们都有稳定的工作,而且社区也可以联系到他们本人。其中一人为吸毒人员,后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在京时一直没有**。2011年7月份起就一直没在我市居住,而且其家人也不知道其具体去向。2011年4月,社区请他的家人签署了保证书,要求他们一旦有任波的行踪立即通知社区。同时,社区也告知其家人,如果他在外有违法犯罪行为,而家人又知情不报,家人的行为同样触犯了法律。他的家人表示,一旦有其消息会立即通知社区。

以上为2011年光熙门北里南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上级部门的领导和帮助下,经过我社区全体居干的努力工作,社区确保了总体稳定,全年没有出现重大矛盾事件。今后,社区将继续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把法律服务工作做好,推动社区法律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向街道和社区居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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