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2009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3)

艺术高考,艺考

艺术高考

2009-2-22 17:05:20 文/江瑾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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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评卷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查阅。

16.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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