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关于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一)英语(论坛)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二)日语只招收应试语种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
(三)法语只招收应试语种为法语或英语的考生。
(四)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但进校后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二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区、市),除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以外,选考科目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送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并经公示的选考科目为准。其中学校在江苏省的普通类专业的选考科目等级为AB。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男女比例限制(公安类专业除外)。
第二十四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学校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不设立院校分数级差。
第二十五条 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并在录取专业时以考生加分或降分后的投档成绩为准。学校不另外制定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六条 关于公安类专业的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我校治安学、侦查学、侦查学(职务犯罪侦查方向)和边防管理等4个公安类专业及方向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学校对公安类专业学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必须符合教育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
(三)学校对公安类专业学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
(四)学校对报考提前批录取的公安类专业考生不进行体能测试,不进行面试。报考条件执行教育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
(五)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提前批录取的公安类专业实行按志愿先后、根据高考成绩择优录取。无院校志愿的考生(含服从调剂院校志愿),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六)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提前批录取的公安类专业女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
第二十七条 关于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
(一)报考艺术设计(动画方向)专业的学生须取得所在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
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所划定的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艺术设计<动画方向>招生简章》进行录取。其中在江苏省根据江苏省艺术类美术专业录取政策和学校的美术专业招生简章进行录取。
(二)报考中韩合作办学项目(艺术设计(动漫游戏方向))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所在
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规定要求,取得省统考合格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美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三)艺术类美术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调整专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录取要求,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区、市)招办或考试院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九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
第三十条 学校录取结果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将及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查询网址:http://bkzs.znufe.edu.cn。
第五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三十一条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和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三十二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以及书本费、各种证件(卡)工本费等各种杂费。收费标准以学校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为准,如果国家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收取学费。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四条 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各种社会资助、学费缓交或减免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十五条 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号
邮政编码:430073
联系电话:027-88387338
联 系 人:王老师 郑老师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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