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

艺术高考,艺考

艺术高考

2011-5-26 10:29:19 文/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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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校所有专业限招英语(论坛)语种考生

第九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微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C、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vi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白平公路50-34号

联系电话:0436-3671103

联系人:高万昀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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