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顺华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

艺术高考,艺考

艺术高考

2011-5-13 14:54:07 文/米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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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学费情况

第十二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自动化、应用化学、矿物加工工程、土木工程、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测绘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本科专业学费12000元/年。

(2)、油气储运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煤化工方向)等本科专业学费13000元/年。

(3)、市场营销、工程管理、会计学本科专业学费10000元/年。

第十三条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标准:

(一)奖学金设置:

1、董事长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为学生总数的0.6%,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年。

2、三好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为学生总数的2%,奖金额度为1000元/人·年。

3、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为学生干部总数的10%,奖金额度为1000元/人·年。

4、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面为学生总数的5%,奖金额度为500元/人·年。

(二)、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1、勤工助学:提供若干岗位,支付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的报酬。

2、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第六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在高考(微博)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根据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第十八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第十九条 采矿工程、地质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第二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专业志愿间有专业级差,专业级差5分。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0号

邮政编码:113001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3-6807667、0413-6808000

传真电话:0413-6807667

网 址:http://www.网址未加载/

E---mail:shunhuazb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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