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
1.西洋打击乐:j马林巴:任选乐曲一首;k小军鼓:毕业序曲或其它乐曲一首。
2.民族打击乐:j马林巴乐曲一首;k定音排鼓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乐曲一首。
2.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拉弦乐、管乐演奏)
1.二胡、笛子、笙、唢呐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注:j不可重复初试曲目;k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2.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3.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弹拨乐演奏)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注:j不可重复初试曲目;k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演奏)
演奏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注:j不可重复初试曲目;k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如加试第二乐器(主考乐器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乐器)演奏并达到中级水平的考生,加计第二乐器分。
音乐表演(声乐)
1.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不含通俗歌曲,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2.两首歌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3.检查发声器官。
音乐学方向
关于考生音乐学基础知识、理论素质、分析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的综合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音乐学基础知识(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三方面的知识)。
2.写作:音乐评论创作。
3.口试:要求考生就音乐学以及相关知识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组织能力。
音乐教育方向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不含通俗歌曲,不可重复初试曲目)、加试钢琴(车尔尼599程度以上、含599)或其他乐器。
2.钢琴:j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变奏曲,不可重复初试曲目);k乐曲一首;③加试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面试:对考生进行音乐及有关方面问题的提问。
2.根据指定标题作钢琴或其它乐器的即兴演奏。
3.指定简谱视奏。要求进行二至三次的转调演奏,演奏须含伴奏织体。
三试(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所有通过一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少数民族乐器方向考生无需参加乐理考试,视唱练耳成绩作参考。
视唱练耳部分
一、声乐、民乐、管乐、打击乐、贝司、竖琴、音乐学、音乐教育(笔试、口试)
笔试
1.五音组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听记固定音高)。
2.音程听辨(一个升降号调内,写出音高及名称)。
3.和弦听辨(一个升降号调内,大、小、减三种和弦的原转位,写出音高及名称)。
4.节奏听写(基本节奏型、三连音、四分休止符、八分休止符)。
5.旋律填空(听写在五线谱上)。
口试:
一个升降调内,含2/4、3/4、4/4拍的自然大小调及民族调式单旋律(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均可,唱名法不限)。
二、作曲、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笔试、口试)
笔试:
1.音阶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含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以及民族五声调式的音阶(要求写出音高、调号及调式名称)。
2.音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所有单音程(要求写出音高及名称)。
3.和弦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大、小、增、减三和弦的原转位及大小七和弦的原转位、小小七和弦原转位(要求写出音高及名称)
4.节奏听写:四小节以内2/4、3/4、4/4拍中,含附点、切分、三连音(包括休止符)等的节奏组合。
5.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正、副三和弦及属七和弦解决(要求写出音高、调号、和弦功能及调式名称)。
6.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的单旋律(要求用五线谱记写、并写出调号及调式名称)。
口试:
视谱即唱:两个升降号以内,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的单旋律(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都可,唱名法不限)。
乐理部分
一、除作曲以外的所有专业:五线谱记谱法、省略记号、常用音乐术语、音及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及调与调式(不涉及转调及调式中的音程、和弦移调部分)。
二、作曲专业:包括基本乐理涵盖的全部内容。
乐理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李重光《基本乐理简明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
童忠良《基本乐理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
各专业评分细则
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90%+视唱练耳5%+乐理5%
音乐学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技能(一试成绩)10%+面试10%+音乐学基础知识50%+写作20%+视唱练耳5%+乐理5%
音乐教育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课二试成绩85%+副科成绩5%+视唱练耳5%+乐理5%
注:副科成绩指副修声乐成绩或副修钢琴、器乐成绩。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综合成绩=钢琴5%+作曲(钢琴曲写作)70%+和声10%+面试5%+视唱练耳5%+乐理5%
文考证发放
文考证发放原则
1.根据专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器乐类考虑器种),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发放文考证。
2.考生的乐理与视唱练耳成绩(视唱40%,练耳60%,不可缺项)均须达到科目总分(100分)的50%以上。表演专业各方向主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器种第一名和声乐前三名)可降10分。
3.声乐表演和声乐教育考生综合成绩分男女生单独排队,分别发放合格证。
文化考试
我校将于2011年4月1日之前在校本科招生网上开通成绩查询系统,并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等信息,合格考生同时可自行打印《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信息由我校统一报送各省级招办,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请勿填报未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由各省级招办编制,请考生以本省招办发布的志愿填报资料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8932902,68933922(传真)
E-mail:muc3922@126.com
本科招生网:zb.muc.edu.cn
邮政编码:100081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010)68932217
学院网址:http://yyxy.m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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